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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来临的7月,
上海将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
尽管不是所有问题都能
孤立地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但从这个角度思考垃圾分类却非常必要。
听:
在正式开始分析垃圾问题之前,先说一个在生活中不时会发生的现象,就是如果你盛米的时候,不小心把米洒到了地上,再想把米收集起来可是一件让人非常头疼的事。
其实,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更广阔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领域,都要避免这种投入产出严重不对称的状况发生,换言之,管理者应该寻求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
现在开始说垃圾分类问题,由居民个人或家庭来履行分类的责任,是承认了这样一种前提——由于垃圾在混合之后的分拣工作就类似米粒掉到地上后要想再捡起来,非常困难,与之相比,由居民个人这样的分布式系统提前进行分类,效率会高得多,这就是垃圾前置分类的基本逻辑。
理想是丰满的,但当我们进一步代入真实的运行阶段时,就会发现一系列问题。由于分类后的垃圾处理装置就相对专业而且“挑剔”,如果有居民没有完全履行义务,在本应可回收的垃圾比如纸张中加入了玻璃,那么就可能出现“一锅汤里加了一粒老鼠屎”的效果,不仅处理效果不好,最严重时甚至可能损坏垃圾处理设备,得不偿失。
怎么办呢?只能是强化对居民个人的监督和处罚责任,比如把垃圾分类结果列入“个人征信系统”。不过即便是建立了依据分类结果来增减的征信系统,由于个人对垃圾进行分类是由个人在自己家里进行的,所以要对这个过程进行监控,是不太可能的。
那该怎么办呢?监控不了过程,就只能核查结果,对于各家各户已经分类好的垃圾,再进行检查。不过,这时又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如何进行高密度检查和普查,这些工作由谁来执行?而且检查的成本将会非常高。
不过,其实还可以采取另一种方法——降低检查密度,从而降低检查成本,但是要加大对于违规者的处罚。但这又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只因为把一个玻璃瓶放到了该收纸张的垃圾袋里,就被处罚一万元或征信扣一大笔分,这真的合适或可行吗?很可能也会遭遇很多人的抵触。
所以综合来看,要想取得各方都理想的结果并不容易。因此,解决的思路应该朝着两个方向来进行:一是降低信息处理成本,二是改变垃圾前后端处理成本和收益。比如,大力鼓励垃圾处理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对垃圾分类错误的容错率,容错率提高,就意味着监督垃圾分类结果的信息处理成本大幅降低。当然,也必须严格对于垃圾处理企业的污染排放标准进行监督,这是因为,监督集中处理的垃圾设备排放,比监督高度分散的垃圾分类结果,成本要低得多。
本期观点提供者:
资深金融从业者王琦